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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行處辦事細則 第8條

會計室職掌如下: 一、歲入、歲出預 (概) 算、決算之審編及績效報告之編製事項。 二、歲入、歲出分配預算之審編 (修正) 事項。 三、經費流用、預算保留之審核及申請事項。 四、歲入、歲出預算之控制與執行、收支憑證之審核、會計簿籍之登載、 記帳憑證、會計報告之編製及各項原始憑證之保管與送審事項。 五、暫收、暫付、代收、代付款項之審核及帳務處理事項。 六、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之監辦事項。 七、審核現金、有價證券、公庫存款之處理手續及保管事項。 八、有關會計人事業務事項。 九、其他有關會計事務事項。 前項規定,於第二類及第三類行政執行處之會計員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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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行政執行處(以下簡稱本處)處理事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細則辦理。第3條本處處長綜理全處事務。第一類行政執行處設下列各組、室:一、第一組。二、第二組。三、秘書室。四…第4條各組、室主管權責如下:一、主管業務之研擬、策劃、監督及考核事項。二、主管業務之核定或核轉事項…第5條第一組及第二組職掌如下:一、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含財務案件)之執行事項。二、執行書記官辦…第6條秘書室職掌如下:一、本處有關行政執行法規及司法行政事務之審議事項。二、行政執行法規資料之蒐集…第7條人事室職掌如下:一、職員任免、遷調之核簽擬辦事項。二、銓敘案件之查催核轉事項。三、俸級之簽擬…第9條統計室職掌如下:一、統計資料之蒐集、整理、彙編、分析事項。二、定期統計報告編報、管理及提供事…第10條政風室職掌如下:一、政風工作計畫之執行與檢討事項。二、政風法令之宣導事項。三、員工貪瀆不法之…第11條各級人員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應依規定指定或委請適當人員代理,代理人就其所代理職務負其責任。第12條本處處理公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分層負責明細表另定之。第13條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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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