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條例 › 第10條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10條

秘書室掌理議事、文書、印信、出納、庶務、公共關係及不屬於各處、室 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9條看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條例 全文第1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