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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職業訓練中心組織通則 第14條

職業訓練中心辦事細則,由職業訓練中心擬訂,報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 業訓練局核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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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