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各區糧食管理處暫行組織規程 › 第8條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各區糧食管理處暫行組織規程 第8條

各管理處得依業務需要,於轄區內非管理處所在地之縣 (市) 設派出單位 ,合計設十三個派出單位;各派出單位置兼任主任一人,人員均由各管理 處派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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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