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各林區管理處暫行組織規程 › 第5條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各林區管理處暫行組織規程 第5條

各林區管理處置處長,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局長之命,綜理處務;置副處長,襄理處務。
AI 白話解釋
← 第4條看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各林區管理處暫行組織規程 全文第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