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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各林區管理處暫行組織規程 第6條

各林區管理處置秘書、課長、技正、專員、技士、課員、技佐、辦事員、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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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