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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10條

畜牧處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畜牧政策、法規、產銷計畫與科技方案之擬訂及督導事項。 二、關於畜牧生產所需種畜、種禽、資材規格與品質之檢驗策劃及督導事項。 三、關於畜牧生產與專業區之統籌策劃及督導事項。 四、關於重要畜牧工程之研擬及配合事項。 五、關於畜產品試驗研究與品質管制之策劃及督導事項。 六、關於畜牧團體之聯繫、督導與畜牧人才之培育及訓練事項。 七、關於畜牧事業產生污染之防治策劃及督導事項。 八、關於畜牧場登記管理之策劃及督導事項。 九、關於動物保護之策劃及督導事項。 十、其他有關畜牧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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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