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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12條

國際處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國際農業合作政策、法規、方案、計畫之策劃、推動、協調及聯繫事項。 二、關於農產品國際貿易政策及國際行銷之策劃、推動、協調、配合及進口農產品之同意事項。 三、關於農業技術援外計畫之擬訂、推動及督導事項。 四、關於參加國際農業諮商會議及其他活動事項。 五、關於國際性、區域性與雙邊農業合作之推動、協調、聯繫及配合事項。 六、關於國際農業機構之聯繫、支援及合作事項。 七、關於農業人員出國、研習及考察事項。 八、關於農業對外宣導書刊與其他視聽資料之編製及交換事項。 九、其他有關國際農業合作及交流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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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