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合約範本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組織條例
› 第9條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9條
(刪除)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
本會對於省(市)政府執行本會主管事務,有指示、監督之責。
第3條
本會就主管事務,對於省(市)政府之命令或處分,認為有違背法令或逾越權限者,得報請行政院停止或…
第4條
本會設下列各處、室:一、企劃處。二、畜牧處。三、輔導處。四、國際處。五、科技處。六、農田水利…
第4-1條
本會設農糧署、森林及自然保育署、水土保持局、農業金融局、試驗所、研究所及改良場,其組織以法律…
第5條
本會設漁業署,其組織以法律定之。
第6條
本會設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其組織以法律定之。
第7條
企劃處掌理下列事項:一、關於農業(包括農、林、漁、牧業,下同)政策、法律之擬訂及督導事項。二…
第8條
(刪除)
第10條
畜牧處掌理下列事項︰一、關於畜牧政策、法規、產銷計畫與科技方案之擬訂及督導事項。二、關於畜牧…
第11條
輔導處掌理下列事項:一、關於農會輔導、農民福利及農業推廣政策、法規之擬訂、策劃及督導事項。二…
第12條
國際處掌理下列事項:一、關於國際農業合作政策、法規、方案、計畫之策劃、推動、協調及聯繫事項。…
第12-1條
科技處掌理下列事項:一、關於農業科技政策、法規、重大方案與施政計畫之研擬及督導事項。二、關於…
第12-2條
農田水利處掌理下列事項:一、關於農田水利政策、法規之擬訂及督導事項。二、關於農業水土資源調查…
第13條
秘書室掌理機要、研考、議事、文稿審核、文書、印信、出納、庶務、公共關係及其他不屬於各處、室事…
第14條
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特任,綜理會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副主任委員三人,其中二人,職務比照…
第15條
本會委員會議職權如下︰一、關於農業政策之審議事項。二、關於農業發展計畫、方案之審議、考核事項…
第16條
本會每月舉行委員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集臨時會議。前項會議以主任委員為主席;主任委員因故不能執…
第17條
本會置主任秘書一人,技監四人至六人,參事六人,處長六人,職務均列簡任第十二職等;副處長六人,…
第18條
本會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其餘所需工作…
第19條
本會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依法辦理歲計、會計事項;其餘所…
第20條
本會設統計室,置統計主任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依法辦理統計事項;其餘所需工作…
第21條
本會設政風室,置主任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依法辦理政風事項;其餘所需工作人員…
第22條
第十四條、第十七條至第二十一條所定各職稱列有官等、職等人員,其職務所適用之職系,依公務人員任…
第23條
本會因業務需要,報經行政院核准,得設各種委員會,聘請專家或學者為委員,均為無給職。前項委員會…
第24條
本會得視實際需要,報請行政院核准,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員駐國外辦事。
第25條
本會會議規則及辦事細則,由本會定之。
第26條
本條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本條例於行政院組織法暨農業部組織法通過生效後失效。
← 第8條
看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組織條例 全文
第10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