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組織條例 › 第18條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18條

本會因業務需要,得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之規定,聘用研究員、副研究員 及助理研究員十人至十五人。
AI 白話解釋
← 第17條看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組織條例 全文第1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