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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4條

綜合計畫處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體育政策、制度、法規之綜合研擬、推動及協調事項。 二、關於召開全國體育會議之規劃及辦理事項。 三、關於體育發展基金之籌措、運用事項與體育基金會之審核、登記及輔 導事項。 四、關於體育專業人才與運動教練之培養、進修之規劃及推動事項。 五、關於國民體育宣導之規劃及推動事項。 六、關於本會研考業務之規劃及推動事項。 七、關於本會資訊業務之規劃、推動及管理事項。 八、其他有關體育事務之綜合計畫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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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