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設施處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運動設施發展政策與方針之規劃、推動及協調事項。
二、關於民間興建運動設施之管理、獎勵及輔助事項。
三、關於充實學校與社區運動設施之規劃、協調及輔助事項。
四、關於興建運動公園之規劃、協調及輔助事項。
五、關於興建大型運動場館之規劃、協調及輔助事項。
六、關於興建休閒運動設施之規劃、協調及輔助事項。
七、關於運動場館、設備、器材之審定及輔導事項。
八、關於公民營運動設施營運管理之監督及輔導事項。
九、關於高爾夫球場及其他特殊運動場館之管理及輔導事項。
十、其他有關運動設施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