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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處務規程 第10條

檢疫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檢疫政策之規劃及推動。 二、境外防疫與國際旅遊醫學之規劃及推動。 三、外籍人士健康管理政策之規劃及推動。 四、檢疫之研究發展。 五、其他有關檢疫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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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