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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處務規程 第9條

新興傳染病整備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新興傳染病防治政策之規劃及推動。 二、生物病原災害應變整備政策之規劃及推動。 三、防疫物資整備政策之規劃及推動。 四、傳染病防治醫療網之規劃及推動。 五、新興傳染病之研究發展。 六、其他有關新興傳染病整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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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