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處務規程 › 第6條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處務規程 第6條

感染管制及生物安全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醫療照護相關感染管制政策與通報系統之規劃、建置及執行。 二、抗生素抗藥性管理政策與通報系統之規劃、建置及執行。 三、傳染病實驗室生物安全政策與系統管理之規劃、建置及執行。 四、感染管制及生物安全之研究發展。 五、其他有關感染管制及生物安全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5條看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處務規程 全文第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