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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專用無線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6條

申請人向本會申請架設許可證,應檢附下列文件: 一、該管公路主管機關審查合格通知書。 二、無線電頻率指配申請表。 前項申請經審查合格者,由本會指配無線電頻率及核發架設許可證。 申請人檢具文件不齊或應載明事項不完備者,經本會通知限期補正,屆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完備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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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