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警察人員免職復核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 › 第9條

警察人員免職復核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9條

中央警官學校職員不服免職處分申請復核者準用本規程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 第8條看 警察人員免職復核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 全文第1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