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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機關限期服務警(隊)員管理辦法 第9條

限期服務警 (隊) 員限期服務期間之年資,於其再任公務人員時,得予併 計休假、退休、撫卹年資。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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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