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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所屬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 第10條

事業人員退休、資遣或死亡時,均可領取其自提公提儲金本息作為離職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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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