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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所屬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 第18條

第 四 章 退休金
事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而申請退休或資遣者,應不予受理: 一、留職停薪期間。 二、停職期間。 三、休職期間。 四、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涉嫌內亂罪或外患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所涉犯罪尚未判決確定。 (二)所涉犯罪經檢察官為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尚未確定。 (三)所涉犯罪經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確定,尚未期滿。 五、涉嫌貪污治罪條例或刑法瀆職罪章之罪,且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尚未確定。 六、因案經權責機關依法移送懲戒或送請監察院審查中,或已經權責機關依法為懲戒判決但尚未發生效力。 七、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 前項第四款至第七款人員,自屆退日起,應先行停職。 第一項第二款及前項人員自屆退日至原因消滅之日,得比照停職人員發給三分之一數額之薪給。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財政部所屬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中另有 2 條條文提到第18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14條事業人員在本部所屬同一機構(含所屬機構)連續任職滿五年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其服務機構主動申…第35條事業人員在本部所屬同一機構(含所屬機構)連續任職滿五年,於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五日…

「退休金」的其他條文

第12條事業人員在本部所屬同一機構(含所屬機構)連續任職五年以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准其自願退休:…第13條事業人員在本部所屬同一機構(含所屬機構)連續任職五年以上,且年滿六十五歲者,應辦理屆齡退休。…第14條事業人員在本部所屬同一機構(含所屬機構)連續任職滿五年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其服務機構主動申…第15條前條第一項人員受監護或輔助宣告或身心傷病或障礙係因公傷病所致者,其命令退休不受任職年資滿五年…第16條前條第一項所稱因公傷病,指經各機構認定確與下列情形之一具有相當因果關係者:一、於執行職務時,…第17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各機構得資遣其事業人員:一、組織編制緊縮或單位裁併撤銷,無適當工作可派。二…第19條事業人員有前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七款情形而逾屆退日者,應於原因消滅後六個月內,以書面檢同相關證…第20條事業人員經指定適用勞基法前之工作年資,其資遣費及退休金給與基準,依其當時應適用之法令規定計算…第21條本辦法施行前已辦理退休並支領月退休金人員,其月退休金依下列公式計算之:調整後之月退休金=本辦…第22條已支領月退休金人員,如遇原服務機構裁併時,其月退休金由合併改組後之機構繼續核發。第23條已支領月退休金人員,於原服務機構裁撤時,依其服務年資,並按本辦法施行前之規定,換算一次退休金…第24條已支領月退休金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喪失繼續領受月退休金之權利:一、死亡。二、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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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