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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通安全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8條

本法第十條第四項所稱第三方協力機制,指主管機關、參與演練之公務機關及特定非公務機關以外,具公正性及專業性之機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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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