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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辦法 第12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建立補助醫療輔具之追蹤輔導機制,申請人並應配合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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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