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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 第7條

第 一 章 總則
前條抵費地或依本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應予集中公開標售之土地,在未標售前,以縣(市)政府為管理機關,於標售後,逕為登記與得標人。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中另有 3 條條文提到第7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15條重劃區土地所有權人於本條例第七條第二項公告期間內表示反對辦理重劃時,應以書面說明理由,並註明…第16條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七條第二項規定調處、修訂農地重劃計畫書,應於公告期滿之翌日起一個月…第17條農地重劃計畫書依本條例第七條規定於公告實施後,縣(市)主管機關應召集重劃區內土地所有權人說明…

「總則」的其他條文

第1條本細則依農地重劃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訂定之。第2條(刪除)第3條依本條例第四條規定之區域性排水工程,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興辦。農路、水路及有關工程,由縣(市…第3-1條本條例所稱水路,指為農事經營需要之農田灌溉、農田排水圳路及灌溉蓄水設施。第4條依本條例第四條第一項規定,由政府與土地所有權人分擔工程費用之比例,得由中央主管機關按年度擬具…第5條本條例第四條規定由政府與土地所有權人分擔之工程費用包括如下:一、施工費。二、材料費。三、補償…第6條依本條例第四條第二項規定土地所有權人應分擔之工程費用,以保護自耕農基金或銀行貸款墊借。前項由…第8條抵費地得按區域計畫土地使用分區集中規劃。其適宜作非農地使用者,得由縣(市)主管機關,報請中央…第9條農地重劃實施期間,無法耕作或不能為原來使用而無收益者,由縣(市)主管機關於當期田賦或地價稅開…第10條依本條例或細則規定之書面通知,如應受通知人拒絕收領而無法律上理由者,應以留置送達方式為之。如…第11條直轄市農地重劃主管機關執行農地重劃之業務,準用本細則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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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