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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會漁會信用部主任應具備資格條件及聘任解任辦法 第2條

農會漁會信用部(以下併稱信用部)主任及其分部主任除應符合農會漁會員工職務歸級表、農會漁會員工各職等應具資格標準表規定,及最近五年內曾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專業訓練機構所舉辦之有關農業金融、存匯、徵信、授信、稽核業務研習班至少各一期次,累計七十二小時以上取得結業證書外,並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大學畢業以上,並擔任信用部或與信用業務相關職務或其他金融機構之金融業務工作經驗合計三年以上。 二、專科畢業,並擔任信用部或與信用業務相關職務或其他金融機構之金融業務工作經驗合計五年以上。 三、高中(職)畢業,並擔任信用部或與信用業務相關職務或其他金融機構之金融業務工作經驗合計七年以上。 四、曾擔任政府機關薦任以上金融行政管理工作經驗三年以上。 農會、漁會員工取得前項結業證書超過五年,如具備前項規定之其他資格條件者,得先行聘任為信用部主任或其分部主任,其應於任職後一年內依前項規定重新取得結業證書。農會、漁會應將該重新取得之結業證書影本送主管機關備查。 農會、漁會員工依前項規定聘任為信用部主任或其分部主任,於任職後一年內未重新取得結業證書,經農會、漁會依第六條第二款規定予以解任、自行請調或辭職者,農會、漁會不得再依前項規定聘任為信用部主任或其分部主任。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農會漁會信用部主任應具備資格條件及聘任解任辦法中另有 3 條條文提到第2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4條信用部主任之聘任,應由農會、漁會總幹事就符合第二條資格及未有前條規定情事之人員提名一人,送人…第6條信用部主任或其分部主任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由農會、漁會依第四條規定予以解任:一、資格不符合第…第7條農會、漁會難以羅致合格之信用部主任或其分部主任者,得由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人員代理之:一、第二…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3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擔任信用部主任或其分部主任:一、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二、曾犯組織…第4條信用部主任之聘任,應由農會、漁會總幹事就符合第二條資格及未有前條規定情事之人員提名一人,送人…第5條信用部主任及其分部主任自任職之次年度起,每年應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專業訓練機構舉辦之金融相…第6條信用部主任或其分部主任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由農會、漁會依第四條規定予以解任:一、資格不符合第…第7條農會、漁會難以羅致合格之信用部主任或其分部主任者,得由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人員代理之:一、第二…第8條信用部主任除自行請調或符合第六條規定被解任者外,非有下列情事之一,不得任意解任:一、農會、漁…第9條新任信用部主任之聘任與原任信用部主任之解任應同時提報理事會同意。第10條本辦法施行前已擔任信用部主任或其分部主任,得繼續擔任原有職務,並應於本辦法施行後二年內經中央…第11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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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