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農業部花卉創新園區研究發展中心辦事細則 › 第7條

農業部花卉創新園區研究發展中心辦事細則 第7條

企劃服務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施政與研究計畫之研擬、管考;財務之規劃、調度稽核與相關法規之研擬、修正及解釋。 二、對外宣傳、研發合作、禮賓接待、國會與地方政府等對外之協調、聯繫及執行。 三、園區事業進駐之投資規劃、申請投資審核、承租土地與廠房之管理、營建管理、建築執照核發及工地安全衛生檢查之協助管理。 四、園區事業之產學研發、營運查核、工商、倉儲、保稅、外貿、警安與消防作業、產品檢驗、植物防疫檢疫之規劃、協調及管理。 五、園區資通訊系統之建置及管理。 六、其他有關企劃服務及研發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6條看 農業部花卉創新園區研究發展中心辦事細則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