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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處務規程 第5條

本部設下列司、處: 一、綜合規劃司,分四科辦事。 二、資源永續利用司,分三科辦事。 三、農民輔導司,分五科辦事。 四、畜牧司,分四科辦事。 五、動物保護司,分三科辦事。 六、農業科技司,分四科辦事。 七、國際事務司,分四科辦事。 八、資訊司,分三科辦事。 九、秘書處,分四科辦事。 十、人事處,分三科辦事。 十一、政風處。 十二、會計處,分四科辦事。 十三、統計處,分二科辦事。 十四、法制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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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部長綜理部務,並指揮、監督所屬機關(構)及人員;次長襄助部長處理部務。第3條主任秘書權責如下:一、文稿之綜核及代判。二、機密及重要文件之處理。三、各單位之協調及權責問題…第4條技監、參事權責如下:一、重要工作計畫之建議。二、法規、制度之研究改進及重要部務之建議。三、出…第6條綜合規劃司掌理事項如下:一、農業政策、法規與措施之規劃、研擬及協調。二、年度施政方針、施政計…第7條資源永續利用司掌理事項如下:一、農業水土林資源之統籌、協調及督導。二、農業涉及政策環境影響評…第8條農民輔導司掌理事項如下:一、農民輔導政策、法規之擬訂、策劃及督導。二、農會選舉罷免、會務、人…第9條畜牧司掌理事項如下:一、畜牧政策、法規與中長程計畫之規劃、研擬及管理。二、畜牧產業結構調整、…第10條動物保護司掌理事項如下:一、動物保護政策、法規與動物福利白皮書之規劃、研擬及管理。二、動物保…第11條農業科技司掌理事項如下:一、農業科技政策、法規、重大方案、施政計畫與審查考核機制之研擬、規劃…第12條國際事務司掌理事項如下:一、國際組織農業業務之參與、諮商、交流及合作。二、農業人員出國參加國…第13條資訊司掌理事項如下:一、農業資訊管理、資通訊應用發展政策、法規、重大方案與施政計畫之研擬及督…第14條秘書處掌理事項如下: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二、營繕、採購、公務車及其他事務管理,工…第15條人事處掌理本部人事事項。第16條政風處掌理本部政風事項。第17條會計處掌理本部歲計及會計事項。第18條統計處掌理本部統計事項。第19條法制處掌理事項如下:一、農業法規制(訂)定及修正案之研議或審議。二、農業法規疑義之研議及諮詢…第20條本部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第21條本規程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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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