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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團體共同運銷輔導獎勵監督辦法 第11條

辦理共同運銷之農民團體,應指派專人負責辦理各項運銷業務。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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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