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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海洋污染防治法義務所得利益核算及推估辦法 第3條

將廢(污)水、油、廢棄物、有害物質或其他污染物質排洩或傾倒於海洋或其他可能造成海洋污染之行為而違反本法義務,且有所得利益者,主管機關得依本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追繳。 主管機關發現下列行為,應注意違反本法義務行為有所得利益者,予以追繳: 一、違反依本法第八條第二項規定公告之污染管制措施,或第九條第一項後段限制海域使用之公告。 二、違反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未經許可從事油輸送、海域工程、海洋棄置或其他可能造成海洋污染之行為,或未依許可之緊急應變計畫執行。 三、違反海洋污染清除處理辦法中有關海洋污染清除、處理之方法或方式之規定。 四、違反本法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未經許可而排放廢(污)水於與海域相鄰接之特定區域,或違反陸上污染源廢(污)水排放於特定海域許可辦法中有關排放許可之內容變更、設施停用、排放紀錄製作或備查之規定。 五、未依本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許可之海洋污染防治計畫執行。 六、未依本法第二十條第二項前段規定監測或申報,或未依第二十條第二項後段、第二十一條第二項、第二十五條第三項前段或第二十七條第一項準用第二十五條第三項前段規定製作紀錄或申報。 七、違反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本文規定,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排洩或傾倒廢(污)水、油、廢棄物、有害物質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污染物質於海洋,或違反海域工程排放油廢(污)水許可辦法中有關排放許可之內容變更或設施停用備查之規定。 八、違反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或第二十七條第一項準用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未經許可棄置依第二十四條第一項公告或依第二十七條第一項準用第二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之乙類或丙類物質於海洋,或違反海洋棄置許可管理辦法中有關海洋棄置作業程序或許可內容之規定。 九、違反本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或第二十七條第一項準用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於非指定區域實施海洋棄置。 十、違反本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從事海上焚化。 十一、違反本法第三十條第一項規定,將廢(污)水、油、廢棄物或其他污染物質排洩於海洋。 十二、違反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二項規定,未採取適當防制排洩措施。 十三、違反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規定,未依船舶總噸位投保責任保險或提供擔保,或停止、終止保險契約或提供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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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本辦法專用名詞,定義如下:一、積極利益:因違反本法義務而獲有財產上收入增加利益之營業淨利、對…第4條積極利益分為下列二類:一、違反本法義務行為期間所產生之營業淨利、對價或報酬,且與違反本法義務…第5條積極利益之產生與排洩或處理數量有關者,得以下列方式分別計算後,取其平均值認定之:一、積極利益…第6條消極利益分為下列三類:一、資本投資支出成本,指所有為符合本法義務所應投資資本設備(施)之支出…第7條前條第一款資本投資支出成本之計算,得以設備(施)總成本按財政部依所得稅法所定之固定資產耐用年…第8條本辦法計算積極利益或消極利益所引用數據及資料來源如下:一、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第9條所得利益計算期間之起算日,以認定其違反本法規定之日起為起算日;停止日依下列規定辦理:一、經主…第10條主管機關核算、推估之所得利益,應分別計算積極利益及消極利益後予以加總,有重複計算之費用成本等…第11條受有利益人應依主管機關規定期限,檢具所得利益之相關資料供主管機關據以核算、推估違反本法義務之…第12條主管機關得委託專業機構執行所得利益之核算或推估,必要時,得邀請專家學者協助。第13條主管機關對所得利益之核算及推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於無礙公益維護前提下,與受有利益人進行協…第14條主管機關與受有利益人進行協談時,應檢視受有利益人所附佐證資料之真實性及正確性,並考量確認所得…第15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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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