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
› 第7條
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 第7條
辦理主要計畫通盤檢討時,應視地方發展特性及實際需要擬定下列各款都市永續發展策略: 一、自然及景觀資源之管理維護策略。 二、公共設施用地及其他開放空間之水與綠網絡發展策略。 三、都市發展歷史之空間紋理、名勝、古蹟及具有紀念性或藝術價值應予保存建築之風貌發展策略。 四、大眾運輸導向、人本交通環境及綠色運輸之都市發展模式土地使用配置策略。 五、都市水資源及其他各種資源之再利用土地使用發展策略。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6條
看 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 全文
第8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