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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物資及固定設施調查實施辦法 第10條

受調查對象無正當理由違反第五條第一項之規定,經限期辦理,屆期不辦理者,由調查機關依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處罰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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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