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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物資及固定設施調查實施辦法 第12條

有關調查作業程序及其相關事項,由經濟部依權責製作重要物資及固定設施調查作業手冊規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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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