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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軍事運輸條例 第10條

鐵路軍事運輸應由託運單位向軍事運輸機關申請,經軍事運輸機關填發車照或運照,持向鐵路主管機關託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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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