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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軍事運輸條例 第3條

本條例所稱鐵路及軍事運輸機關如左: 一、鐵路 指鐵路法第二條所列之各鐵路。 二、軍事運輸機關 指負責執行國軍鐵路運輸之軍事主管機關。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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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