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防空法 › 第11條

防空法 第11條

防空設備及實施所需經費,依其性質及實際情形,由中央與地方分別支給 之。
AI 白話解釋
← 第10條看 防空法 全文第1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