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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空法 第4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免防空服役: 一、身體殘廢者。 二、有精神病者。 三、因年齡或健康狀態不適於服役者。 四、因擔任公務或服常備兵現役,不能中輟者。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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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