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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業法 第48條

公用售電業得訂定每月底度或依用戶所需容量收取一定費用。 公用售電業定有前項每月底度者,其用戶每月實際用電度數超過每月底度時,以實際用電度數計收。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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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