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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業法 第51條

經由輸配電業線路供電之用戶,應無償提供場所,以裝設電度表。 前項電度表由輸配電業備置及維護。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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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