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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增力機變頻機及社區共同天線電視設備設立辦法 第33條

經營社區共同天線電視設備,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註銷其執照。 一、一年內經警告二次者。 二、違反第八條第一款,或第二款至第四款情事之一而未辦理負責人或從業人員變更者。 三、違反第十八條未經核准而任意拆遷或停止經營者。 四、違反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五條之規定者。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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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