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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訟事件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非訟事件裁定正本之送達,自法院書記官收領裁定原本時起,至遲不得逾七日。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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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