鮪延繩釣漁船未經許可,不得捕撈南方黑鮪;捕獲該魚種時,應即丟棄,並將丟棄量填報於漁撈日誌及電子漁獲回報系統。
配額限制魚種之單船許可配額用罄後,鮪延繩釣漁船再捕獲該魚種時,應即丟棄,並將丟棄量填報於漁撈日誌及電子漁獲回報系統。
鮪延繩釣漁船不得捕撈或持有下列魚種;捕獲時,活體應釋放,屍體應丟棄,並應於漁撈日誌及電子漁獲回報系統填報釋放或丟棄之個體數目:
一、鯊魚,其尾叉長未滿一百公分。
二、紅肉旗魚、黑皮旗魚、白皮旗魚或雨傘旗魚,其下顎至尾叉長未滿六十公分。
三、短鰭馬加鯊、長鰭馬加鯊。但經觀察員隨船進行觀察任務並確認該魚種於捕獲時已死亡者,得留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