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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道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本法第十四條第十六條規定支付之償金或補償,其標準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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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