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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道法施行細則 第3條

本法所稱下水道分為左列三種: 一、雨水下水道:專供處理雨水之下水道。 二、污水下水道:專供處理家庭污水及事業廢水之下水道。 三、合流下水道:供處理雨水、家庭污水及事業廢水之下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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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