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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道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在公、私有土地內既有之下水道管渠或其他設施,非經主管機關核准,土地所有人、占有人或使用人不得變更。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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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