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不動產證券化條例 › 第42條

不動產證券化條例 第42條

受益證券喪失時,受益人得為公示催告之聲請。 公示催告程序開始後,聲請人得提供相當擔保,請求受託機構履行關於該受益證券之債務。
AI 白話解釋
← 第41條看 不動產證券化條例 全文第4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