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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實施辦法 第14條

地方主管機關為因應流行疫情,成立地方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時,得準用本辦法之相關規定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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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