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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實施辦法 第7條

本中心得視流行疫情應變需要,依中央主管機關之應變計畫,辦理有關人員之特定講習及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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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