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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研究院現任行政人員任用資格考試辦法 第11條

本考試及格人員,由考試院發給及格證書,並由考選部將及格人員名冊分 別函送中央研究院及銓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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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