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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 第11條

凡未具備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所定資格而在學術上有特殊貢獻,足資勝任助研究員、副研究員、研究員或特聘研究員者,其聘任審議程序依聘審要點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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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