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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空氣調節系統使用電能及費率計收準則 第15條

電能供應事業應按季將能源用戶使用電能情形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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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