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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條例 第2條

本公司以經營國內及國際電信事業為目的,並得投資或經營電信相關之業 務,及其他經交通部核准之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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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